时间: 2024-12-10 21:27:28 | 作者: 小九直播杏彩体育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以下金融理财产品或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别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能够直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其中,对于非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部分,本基金若投资于香港市场的,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的人(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相互连通机制来投资。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别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和法规或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和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问题造成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逐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做调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金融衍生品及别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和法规或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规定执行。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期权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来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参与境内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最大限度地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境内融资。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和法规发生明显的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和法规和监督管理要求的变化。 参与境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境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境内外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境内外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法律和法规或监督管理的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和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做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是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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